2012年8月25日星期六

从叶诗文夺冠说起……


http://www.molihua.org/topic-6168.htm


16岁的中国游泳小将叶诗文在伦敦奥运会女子400米混合泳和200米混合泳项目中接连打破世界纪录和奥运会纪录并夺冠,令国人鼓舞,让国际赞叹。然而叶诗文的优异表现却引来一直居于泳坛的西方列强的无端猜疑,英国广播公司(BBC)评论员鲍尔丁克莱尔(Clare Balding) 和美国泳坛的教练约翰·里昂纳德(John Leonard)无疑是这一莫须有事件的始作俑者。他们在无任何依据的前提下公然质疑叶诗文服用兴奋剂。这种“酸葡萄”的心理引起国人的一片愤慨,其戴有色眼镜恶意诋毁他人的行径,自然会招来嘘唏一片。值得庆幸的是奥组委以脱离政治的姿态针对不良媒体的猜忌迅速出面澄清,用国际反兴奋剂机构的检查结果证明了叶诗文的清白。然而,某些媒体并不罢休,在随后的各种采访中公然当面再次质问叶诗文是否服用兴奋剂,奋起的小将拍案而起,并在接下来的200m混合泳中再次夺冠并打破世界纪录予以回应。

畸形的心理导致一些人不惜牺牲自己的职业道德和人性观念挑起无端指责,甚至恶意诋毁,真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发展的中国不可避免引起国际社会的嫉妒和猜忌。纵观东方雄狮的成长历程,这类小丑早已屡见不鲜,挑起政治事端和军事纷争是它们的一贯伎俩,然而奥林匹克是一方净土,BBC作为知名的公众媒体,这一颦一笑实在不敢恭维,其根深蒂固的偏见也只能使其陷入无知的盲区。

2008年美国ABC电视台20/20节目为了其收视率,积极响应别有用心的政客来攻击中共当局的人权现状,著名记者Brian Ross在未经求证的情况下,轻信某德国不法商人和“劳改研究基金会”主席吴弘达先生的“爆料”,凭借几张未经证实的照片和事先安排好的证人对中国大连鸿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诬陷。这一事件中的Brian Ross与Clare Balding如一丘之貉,他们一方面是为博取更多关注,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中共当局取得的经济成就而心生嫉恨。可喜的是叶诗文与这家大连的公司一样,用铁的事实证明自己的清白。对于鸿峰生物的诋毁事件,ABC电视台和吴弘达已经为自己的丑行公开致歉,这是一种姿态。希望BBC 也能放下自己的身家,痛改前非,虚心道歉,挽回媒体公信力,切勿在奥林匹克的净土留下污秽的毒瘤。

2012年8月24日星期五

郑存柱:王小宁、师涛诉雅虎案件和解赔偿的法律问题



2007年王小宁、师涛家属到美国起诉美国雅虎公司,雅虎公司在国会听证后和起诉人达成和解协议。据说雅虎的赔偿金额高达1000多万美元。

根据了解,该案件是由劳改基金会的吴弘达先生协助的。如果没有理解错误,应该是由劳改基金会聘请律师,垫付了少量的前期律师费用。

根据美国的法律,案件和解后的赔偿金额,只能属于起诉的受害人所有。而律师也只能获得一定比率的代理费用。大约在34%左右。假设雅虎的赔偿金额是1000万美元,律师可以获得340万美元,而剩余的660万美元应该归王小宁、师涛等受害的直接起诉人所有。吴弘达先生前期垫付的律师费用,应该从340万的律师代理费用之中退还。

吴弘达先生是美国著名的人权活动人士,获得过美国总统的接见。根据本人的理解,吴弘达先生是促进中国的人权状况的改善为自己和他的劳改基金会的使命的。协助王小宁、师涛起诉雅虎,为受害人家属获得赔偿和正义,是他的本质的工作,是他这位著名的人权活动家的天职。

但是,从本人掌握的信息得知,起诉雅虎的案件的和解金额完全由吴弘达(或者他掌控的机构)所掌握和控制,相反,王小宁、师涛家属只获得了少许的赔偿金额。从法律上说,和解的双方只能是起诉人和雅虎公司,律师只是受聘用的代理人而已,而吴弘达先生也只是一个在从事人权活动的支持者和帮助者。王小宁、师涛的律师和吴弘达本人除了按照美国的法律规定获得一定比率的代理费用外,没有任何权力支配其余的赔偿金额。那些赔偿金额,从法律意义上说是王小宁、师涛的私人财产。根据目前了解的信息,吴弘达和他的机构控制并支配赔偿金额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侵占的行为,应该全部归还给起诉的受害人。除非受害人完全清楚地表示放弃这些赔偿资金的拥有或者支配。如果受害的起诉人在不了解美国的法律情况下作出了一些违背本意的决定,也可以事后反悔,重新要求返回被吴弘达或他的机构所侵占的资金。

根据新闻报道,好像是雅虎和吴弘达达成了和解协议,成立了雅虎人权基金。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只有起诉人才有这个和解的权力。如果吴弘达根据自己的意图和雅虎达成了所谓的和解协议,那完全是一种越俎代庖的侵权行为,因为吴弘达根本没有这个权力来达成和解,本案中只有起诉人才有这个权力。吴弘达和雅虎目前所达成的所谓协议,完全是一种违法行为。

当然,也许有人会说,起诉雅虎是吴弘达协助的,或者说明白一点,是吴弘达所投资的一个“项目”。如果吴弘达先生认同这样的观点,那于他的所谓的人权领袖的头衔完全不相成。我相信吴弘达先生是真正从人权、民主等普世价值的立场出发在帮助王小宁、师涛起诉雅虎,而不是为了投资一个可以“赚钱”的“项目”。

但是现在实际上的确是吴弘达先生利用正在中国监狱服刑的王小宁、师涛等人起诉雅虎,并且信心安理得地占有并支配了和解的资金。据说,吴弘达使用了这笔资金建立劳改博物馆,并没有私人占有和解资金。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吴弘达没有权力决定这笔赔偿资金的使用。只有本案件的起诉人是这笔资金的合法所有人和支配者。

这里顺便说一下和本案相关的事情。本人和陶君等人后来也在加州起诉了雅虎。吴弘达先生在这里却有了180度的转变,不但不像上次王小宁、师涛那样支持我们起诉,反而动用各种办法阻挠其他人参与起诉。比如,四川的中国民主党人李智先生也因为同样的雅虎的协助而被中国政府抓捕。但是当我们获得了李智家属的通知后,吴弘达先生的工作人权却千方百计通过国内的关系要求李智不要参加起诉。这种昨是而今非的举动让我们非常不理解。陶君先生本来在国内就申请了人权基金,结果被拒绝。他到了美国后参与我们的起诉。吴弘达的工作人员马上给陶君先生写信表示给于1万美元的资助。但是当陶君表示继续参与起诉后,吴弘达的工作人员就立即取消了对陶君的资助承诺。这些事例,以及吴弘达先生实际上占有并支配王小宁等人起诉雅虎的赔偿资金,让我们不得不怀疑吴弘达先生当初协助起诉雅虎的真正动机是真的为了人权、民主等崇高的目标。

另外,当我们起诉后,吴弘达先生联系王有才先生,希望王有才不要支持我们起诉雅虎。这里我身边说明一下,第二次起诉雅虎完全是我们的个人行为,钱其的律师费用完全是我们个人筹措的,至今没有得到任何一个组织和个人的支持。目前案件被法院取消,雅虎律师要求取消案件的原因是:雅虎没有错,美国法律对中国雅虎无效。我们已经将此案上诉到联邦法庭。我们的理由是,美国法律虽然对中国雅虎无效,但是中国雅虎的行为可能得到美国总部的支持,甚至是美国总公司直接指使中国雅虎协助中国政府抓捕中国民主党人和其他异议人士的。美国雅虎是中国雅虎的同案犯。

刚刚得到GOOGLE公司宁愿撤出中国市场也不愿意协助中国政府限制言论自由的新闻。和 GOOGLE相比,雅虎的卑躬屈膝的行为,已经使雅虎这个品牌在中国人眼里失去了尊严和价值。我们相信,即使雅虎在这个案件中最终获胜,它将失去更多。据说吴弘达先生已经是美国公民。我们还是希望这位国际友人和著名人权领袖可以继续支持我们起诉雅虎而不是相反。


2012年8月21日星期二

转贴:败类吴弘达的丑恶表演



 编者按:下面所刊载的,是一位生活在美国的中国学者,对投靠美国的民族败类、反华走年吴弘达的丑恶表演,所作出的部分评价和反应。听一听生活在美国的具有起码爱国心的华人对这件事的种种议论,是颇能发人深思的。 


  被美国官方封为“人权斗士”的吴弘达,到底是何许人也?一个黄皮肤的中国人却被美国“不断夸奖”为“真正的美国英雄”,当做“患难归来的英雄”而“热烈欢迎”,这不就一针见血地说明了一切吗?何孝先先生的文章告诉我们,连“反华的中外政客“都”心里雪亮”:吴弘达所作的一切,并“不是出于个人的使命感,而是职务赋予的责任”。什么“职务”?对谁的“责任”?原来,远在美国的许多人都早已十分清楚,“他(吴弘达)为英美情报宣传机构工作,用心良苦,力求表现”。不仅如此,他去年偷偷摸摸从新疆溜进中国窃取情报,不仅是直接受美国情报机构指派,而且还是“和负责宣传方面的美国人士同行”。这不是把他的身份、背景和使命交代得清清楚楚了吗?说穿了,这个吴弘达不过是一个货真价实的背叛祖国、卖国求荣的汉奸、卖国贼,一个死心塌地地效忠美国主子,受美国情报机构豢养、派遣的卑鄙可耻的美国特务而已。正因为如此,他厚颜无耻地“一再强调自己是美国公民,感到十分光荣和骄傲”,一再“要求美国‘惩罚’中国政府”,乞求美国政府“有强硬的政策,阻止中国成为‘政治、经济和军事巨人’”,就一点不会使人感到奇怪了。 


  给吴弘达这样的汉奸、卖国贼以背叛自己的祖国的“权利”,以破坏、颠覆自己的祖国而不受惩罚的“权利”,这就是美国政府所维护的“人权”! 


  去年10月18日晚吴弘达来敝校(威士康辛大学欧城校区)演讲,题目是《中国:奴工背后的真相》。能这么快便找来这位中国政府释放后返美不久、英文全名(Harry Wu)正被媒体炒得炙手可热的“人权斗士”,使不少同事和学生感到意外。听说有某位亲台的教授从中穿针引线。 


  最近一位朋友来电话闲聊,提及他曾有幸亲聆过吴某的“崇论宏议”,于是在长途电话里细细将内容相告。我发现它与吴某在敝校的演说同出一辙,由这位“斗士”演唱出来,竟是一首厚颜的三曲,慷慨激昂处不让“正气歌”: 


  一、中国政府“倒行逆施”:中国人民是毫无权利的“奴隶”。 

  二、感谢美国政府及人民,并以拥有美国公民权自傲。 

  三、大力推销他那本反华的著作,乘机狠捞一笔。 


  像这种名利双收之举,他自然勇于为之,他又“有何忧哉”! 


  连不断夸奖吴弘达为“真正的美国英雄”的听众,对他多次处心积虑地潜回中国,进行他所谓的“神圣任务”,也会有“何不殚烦”的疑问。但反华的中外政客心里雪亮——这不是出于个人的使命感,而是职务赋予的责任。他为英美情报宣传机构工作,用心良苦,力求表现;否则,最近一次去中国应从上海或深圳等地人境,不必从新疆偷渡,更不必和负责宣传方面的美国人士同行。可笑他们万没料到一个遥远而冷僻的人境小站居然也有电脑稽查。吴某一人境即被捕,没有机会获取更多用来控诉中国政府违反人权的资料二所以这次演讲缺乏新内容,放映的还是两盒有关劳改及器官移植的录影带。这固然由于在某些美国人心目中,吴某像位患难归来的英雄;但有一事实我们不能忽视——他诽谤中国的那些话美国人听来正中下怀。基于本身的利益,美国绝不愿见中国强大,时时刻刻想抓一条小辫子为难;中共对此应该有所警惕,不再轻易给外人以藉口。 


  至于负面的影响,其严重性连吴某本人也始料未及,但他对自己的能耐无疑十分自满,处处宣扬一贯的论调,反对北京,要求美国“惩罚’中国政府。站不论美国是否有此权利及能力,单谈惩罚的对象是否合理。尤其是大陆留美学生,常被误认为来自统治阶层或由政府派遣出国,在某种程度上代表政府,也就代表中国。他们会不情愿地被卷入政治论争中。听见自己的国家被误解、被批评,总不能不挺身说几句话。 


  最恼人的情况是有些对亚洲一知半解的美国人,因受吴弘达的影响,以为自己也非常了解中国,见了东方人便大谈中国如何落后、中国人仍过着奴隶的生活,以及中国留美学生都是共产党员等等。以偏概全,自以为是。 


  吴弘达放弃中国人的立场,一再强调自己是美国公民,感到十分光荣和骄傲。他告诉听众说,这次乘机返美时,机务人员要其他乘客慢一步,而请他一人先行下机。看到黄缎带及欢迎的人群,他充分感到做美国人的幸福及骄傲。言外之意是中国人可悲,若比起美国人来,最多只能算二等公民。美国的报章杂志也一直强调他拥有美国护照,竟然在中国被捕,非常不合理。似乎美国护照可以使他高人一等,即使按照中国法律,他确有窃取国家机密的罪嫌,但因是美国公民,所以也应当逍遥法外。这还是19世纪帝国主义侵华时的论调。 


  演说时吴某一再提出,美国应有强硬的政府,阻止中国成为“政治、经济和军事巨人”。今天虽然禁止部分中国产品进口,克林顿总统对中国政府仍然过于迁就,把生意经看得太重。美国从未给过苏共最惠国待遇,为什么对中共如此厚爱?他这种偏激的态度我想连反华的香港总督及民运分子都不会赞同,因为最大的受害者会是中国和香港的老百姓。他更强调囚犯不该被迫劳动。其实罚令犯人劳动是四海皆准的原则,美国也不例外。人权组织应反对的不是劳改,而是任何冤狱。吴弘达摄制的录影带内容模棱两可,并未说明劳改的对象是政治犯还是刑事犯。如果是后者,则被罚劳动不为过分。工资低微也非不人道,而是限于国情,不该用美元为单位来计算,也不必和美国比。何况美国监狱中犯人的工资比一般人的工资也低很多。 


  吴某承认他在法庭上认罪是说谎,多年来前后二十多次,理由是对骗子说谎乃以其人之道治其人之身——中共政权本身就是一个大骗局。奇怪的是他在法庭上说是俯首认罪,从不像一个有胆量、有骨气的“斗士”,可是一离境却立刻头角峥嵘了起来,变成英雄,侃侃而谈,似乎道理和正义全在他一边。虽然如此,他却避免解释官方文书所载是否属实——他以盗窃罪被判刑三年,刑满之后自愿留在农场劳动,并非十九年期间他一直是囚犯。 


  讲词也有轻松的一面。他说去年夏天他被禁在武汉一所别墅中,囚室面积不大,却有两个沉默寡言、面目可憎的警卫。由于不耐小房间里的沉寂,他便主动和警卫攀谈,话题不少,如辛普森案,苏姗•史密斯,以及美国运动明星等,神态非常得意。听众不禁哈哈大笑。后来有个美国学生问他:法庭上的照片显示吴某神情沮丧,像一个极其可怜的囚徒。在狱中他是否真能如此轻松自在?真能的话,中国的监狱似乎便不如他描写的那么可怕……。 


  谈起中国违反人权的详情,吴弘达乘势推销他前年出版的那本书——《昨夜风疏雨骤》(用李清照“如梦令”一词首句略改两字作为Bitter Wnd一书的中文译名,看似典雅,其实不伦不类。李词的意境与吴著的气氛大不相同,最惨不过“绿肥红瘦”而已,何况还有“海棠依旧”)。精装本二十二元九角五分,平装本十四元九角五分。讲演前销路便不差,也有人只是翻看一下,讲完后即刻有二三十人购买,并且排队请他亲笔签名。回答听众问题时有人曾问说这次坐牢对他有什么影响?他笑答一大影响是他的书更畅销,中共帮了他一个大忙。接着他说他虽以做美国人为荣,如有机会还想回中国:中国是故国,没有人有权阻止他再回去,继续人权方面的工作。这一点颇令人费解:他回中国的目的不是积极地参与国内的政治改革,而是窃取情报,向外邀功,提供英国广播公司(BBC)及美国机构所要的照片、录音带和录影带。这种用心比起海内外民运分子的行为来,显然又逊一筹了。 


  绝大多数的美国听众没有到过中国,吴某的演讲就像“天方夜谭”,引起了广泛的兴趣,中国听众却不大以为然。连台湾来的学生都有人批评吴某是“哈巴狗”、“挟洋自重”;香港的政论家如罗孚及岑逸飞等人也认为他老奸巨猾,目的全在利己,根本不值一听。但我认为外国势力仇视和贬损中国的心机值得海内外爱国的华人时时警惕。英美政府及其情报宣传机构习惯于将一切反华的言论都当成真话,将中国政府及人民的辩解却看成谎言。这是一个有组织有计划的反华大阴谋,在现阶段表面上是以维护人权为藉口。这一所谓的“人权”机构会利用层出不穷的中国败类,例如刚捧过反华“英雄”,又抬出反华“英雄”——君不见“人权斗士”吴弘达的老调尚未弹完,在美国又出现了一个振振有词的张淑云,有计划地编造上海儿童福利院的病童照片?她被西方政府及传媒利用,将个人私怨及经济利益置于国家的荣誉之上。这一点连实地观察的美国记者也有些看出来了,但她的控诉被别有用心的政客及机构所接受,向世界各处传送,就像笔者在起草本文时,美国哥伦比亚公司每周一期的“六十分钟”节目正在播放中国“虐杀”幼童的消息。